全体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东省委决定组织实施“双百”领导干部人才计划,并已于2008年7月22日在省委组织部门召开的专题工作会议上部署了实施意见。现将相关事项提要通知如下:
一.
公推公选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近期从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干部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1.
选拔数量和范围
我省本次公推公选43名优秀干部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其中,从各地级以上市选拔10名地级市党政副职,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20名省直机关单位副职,从省属高校选拔8名省属高校副职,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中选拔5名省直机关和高校副职。
2.
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具备以下资格:
①
年龄在55岁以下(以50岁以下为主);
②
任正处级职务满3年(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干部可适当放宽);
③
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基层工作经历(高校副职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和正高职称);
④
身体健康。
计算任职时间和年龄以2008年8月31日为线。
3.
时间要求
自2008年7月下旬启动,于8月底基本完成(高校副职的公推公选可在9月份进行)。
确定的推荐人选其材料需要在8月3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包括推荐函和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
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干部工作
为进一步吸纳优秀领导干部人才,近期通过省市联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0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1.
选拔职位
①
省管职位30名,包括珠三角5个地级市各1名副市长,10个省直经济管理部门各1名副职,10个省属高校各1名副职,5个省管企业各1名副职。
②
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管职位70名,包括市辖区副区长(东莞、中山市为特大镇副镇长)和市直机关单位副职。其中,广州市20名、深圳市15名、珠海市6名、佛山市10名、惠州市6名、东莞市7名、中山市6名。
2.
报名资格条件
根据具体职位设置报名的资格条件,既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相衔接,又要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吸纳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具体见7月底《南方日报》等媒体公告)。其中,年龄要求省管职位40岁以下、广州深圳市管副局级职位38岁以下、地级市管副处级职位35岁以下;所有职位均要求懂一门外语。
计算年龄和任职年限,以2008年9月30日为线。
3.
报名办法
将在8月期间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办法报名。个人自荐可通过网上报名、邮寄资料报名和设点直接报名等方式进行;组织推荐可按职位的管理权限,直接向省、市委组织部报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按职位管理权限办理。
三.
其它事项
本次公推公选及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干部工作时间要求较紧,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教职工可尽快与组织部门联系。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推公选及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教职工,请于7月29日前到组织部门备案(暑假期间办公地点设在在昌岗校区离退办)。
联系方式:程秀琼(80993252)、张达聪(80993344)。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我省公推公选和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8-8-14 11:10 作者: mo 来源: 大学城-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城网|GZ-D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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